113年度新南向市場創新行銷計畫
年度拓銷專案

收件截止日

113年4月2日(二)

重要作業時程
作業項目 內容 預計時程(暫定)
作業須知公告及報名 作業須知公告後受理報名。 自公告日起日至113年4月2日(星期二)止。
初審:資格審查及補件 執行單位辦理申請文件審查,若有缺漏通知業者於期限內補件。 113年4月3日(星期三)至4月11日(星期四)。
決審:評審委員評審 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審。 113年4月12日(星期五)至4月26日(星期五)。
公告獲選業者名單 獲選名單經貿易署核定後,由執行單位公告正備取名單。 113年4月29日(星期一)至 5月6日(星期一)。
簽訂專案合作契約(附件5)及繳交公司產品資料
  • 獲選業者需完成專案合作契約簽訂。
  • 業者應於簽約後10個工作天內,依本專案需求將商品簡介、型錄、圖文電子檔、中英文名稱、產品英文使用說明(詳述產品特色、設計理念、技術能量)、公司及產品英文介紹簡報、產品相關圖文影音等資料和商品本身(數量依據製作需求)交付執行單位,以及提供品牌Logo(Ai檔)、高解析度圖檔數張(須大於1MB),供執行單位宣傳編輯及印製文宣品用。
自獲選業者名單由執行單位公告並通知日起7個日曆天內完成專案合作契約簽訂及提交公司相關資料。
執行階段
  • 買主需求掌握 (約5-6月)
  • 專家諮詢輔導 (約5-10月)
  • 專業買主媒合 (約6-10月)
  • 數位行銷推廣 (約7-10月)
    (實際活動將依執行單位規劃)
自獲選業者名單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(星期四)。
成果擴散及追蹤 獲選業者於113年度應配合執行單位辦理後續成果擴散及追蹤活動,且於期限內提供本年度活動參與成效及滿意度調查等資料。 113年11月1日(星期五)至12月15日(星期日)。

註1:以上作業項目為預計時程,主辦單位得依實際執行彈性調整時程。

註2:獲選業者須提供用印專案合作契約正本一式2份,並於期限前掛號郵寄至:104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6號6樓 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行銷所